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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有什么不同?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

2023-06-29 09:54:54 来源:法制法律网

一、

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区别

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区别如下:

1.划分标准不同。有偿合同对应的是无偿合同,划分标准是是否支付对价;双务合同对应单务合同,划分标准是是否互附义务。

2.外延归属不同。有偿合同不一定是双务合同,如有偿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,但不是双务合同;而双务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,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。

3.是否存在等价不同。有偿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一定是等价的。如在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,赠与人有义务交付赠与物,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,但受赠人的义务与赠与人的义务是不等价的。

二、

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哪些

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:

1.意思表示真实;

2.合同主体适格,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;

3.合同形式或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三条

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:

(一)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

(二)意思表示真实;

(三)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
三、

有偿合同包括哪些

有偿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买卖合同、承揽合同、建筑合同、运输合同、融资租赁合同、供电、水、气热力合同等合同类型。有偿合同,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的同时,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。

标签: 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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